• 关于开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 日期 : 2024-04-24    

    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辽教通〔2024〕167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以下单位)。

    二、遴选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累计从事就业工作3年(36个月)及以上。

    3.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三、推荐范围及名额

    有意向申报的个人,根据遴选条件,学校择优推荐1名毕业生和1名教师作为“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推荐人选,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后,确定人选推荐至“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委员会。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有效做好推荐工作,切实将优秀的教师和毕业生推荐出来,严把推荐审核关,确保候选人推荐人选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16:00前。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毕业生推荐表、教师推荐表、事迹材料、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教师候选人汇总表及获得奖励荣誉等佐证材料扫描件的电子版,每位候选人推荐人选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以“部门(单位)+姓名”命名。

    2.纸质材料的推荐表、事迹材料及获得奖励荣誉等佐证材料一式三份。

    (四)联系人:刘晓燕  

     

     附件(1-5).docx

     

    招生与就业处

    2024年4月24日